河北法制报讯 (刘慧 吴思思)近日,犯罪嫌疑人高某某的父亲专程来到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表示感谢:“谢谢检察院给了孩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你们挽救了他,也挽救了我们一家。”
一句承载着感激的话语,一个饱含着爱与责任的暖心故事,展示出检察官不仅有着明察秋毫、洞悉案情的眼睛,更有着恪守信仰、执法为民的爱民之心。
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将其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高某某因此获利2000元。警方以高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及对高某某的讯问过程中了解到,高某某刚刚步入大学校园,涉世未深的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辨别力和判断力而踏错一步,他当时并没有预见到出售银行卡的行为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如果仅是奉行“构罪即诉”,一纸判决将会对高某某的学业和前途产生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检察官综合考量全案认为,高某某系在校大学生,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上缴违法所得,从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角度出发,对高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这也是对宽严相济刑事法律政策最好的诠释。
在不起诉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对高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他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同时要积极转变心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阳光健康地走好今后的人生路。高某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真诚悔过,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更好地回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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