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战卫)10月19日,张家口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通过《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报告》。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明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会议做了专题报告。
近年来,张家口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牢固树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双向保护,持续做优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他们坚持稳步推进,构建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新格局;创新方式方法,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标本兼治,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狠抓基础建设,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张家口市检察院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后高度肯定全市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主动作为、大胆创新、认真履职,牢牢把握未检工作的特殊理念、特殊政策和特殊程序,综合运用保护、打击、监督、教育和预防等手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