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范一杰
醉驾已经够可怕了,更可怕的是屡教不改,在严查酒驾的风口浪尖,仍心存侥幸,以身试法。10月7日晚,魏县一男子连续两次酒驾被处罚后,还不思悔改,第三次醉酒后开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天晚上,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执勤民警在洹水大道与龙乡大街交叉口东100米处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蒋某浑身酒气,疑似醉酒状态,经酒精吹气检测,蒋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7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立即将当事人带到医院抽血。结果显示,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2.4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调查,蒋某曾分别在2012年3月3日、2014年3月7日两次因饮酒驾车被查获过。这次,蒋某依然没有吸取前两次酒驾的教训,第三次实施了酒驾行为。目前,该起醉驾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
心怀侥幸多次酒后驾车的蒋某,最终为自己馋酒贪杯、罔顾交通安全的行为付出代价。在此,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要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警句铭记在心,做到安全文明守法出行。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