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冉冰洁)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脍炙人口的“六尺巷”典故彰显的是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互相谦让的传统美德。近日,蠡县人民法院鲍墟法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因道路通行引发的纠纷,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系前后院邻居,王某出行需通过李某家门前的道路。前不久,李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矛盾,李某遂将王某家唯一通行的道路阻断,并向王某索要2000元钱。王某无奈向鲍墟法庭求助。法庭受理纠纷后,认为该案虽是一件普通纠纷,但双方互为邻居,一纸判决不利于双方邻里关系的修复。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庭负责人主动走出去,联合当地村干部一起了解其中缘由。原来,李某因王某未借给他钱,遂阻碍王某出行。
随后,法庭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邻里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谦让,相互谅解,切勿因小事伤害多年建立起来的邻里感情。”法庭干警耐心释法的同时,讲解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劝解他们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最终在法庭干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王某通行。王某对法庭工作人员真诚地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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