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乔伊萍 刘琪)“谢谢谢谢,真的非常感谢检察官的鼓励和支持,以后我一定洗心革面,回报社会,不让政府和社会失望。”10月10日上午,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王新生接到了该区某司法所在矫人员张某的致谢电话。
今年8月,在对全区司法所进行监督检查时,丛台区检察院干警王新生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能去外地工作遭到辞退,后又连续被几家工厂拒之门外,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意志消沉,心理负担较重,生活压力很大。
据了解,张某于今年2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矫正期间他遵纪守法、服从管理,每周按时到司法所汇报自己的工作生活情况,日常表现较好。了解情况后,第三检察部邀请了两位民营企业家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召开座谈会。在听取了张某的基本情况介绍、特长及工作经历后,一名民营企业家决定让张某加入自己的施工队。有了工作的张某重拾生活信心,他一再向检察官表示感谢,并承诺一定要做一名有益于社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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