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宏伟 王星博)“警察同志,这也太不像话了,不知道是谁在大庭广众之下把我的电动车偷走了!”10月10日傍晚,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洋河口海防派出所接到群众徐某报警称,他的电动车在滨海新城小区某快递门市附近丢失。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得知,徐某于当日下午5时许骑电动车去门市取完快递后,便将电动车停放在门市附近,步行前往市场购物,待回来后发现电动车丢失。民警发现,在丢车现场还停放着一辆电动车一直无人认领,且颜色、款式与徐某丢失的电动车相近。
经现场调查和深入摸排,民警得知徐某的电动车系被现场遗留的另一辆电动车车主骑走。对此,民警将两辆电动车的外观特征信息和照片发布至警民微信群,提示群众检查是否骑错电动车,并发动群众一起寻找骑错电动车的车主,但一直未果。
10月11日,南戴河海防派出所接到另一名群众王某报警称,前一天他骑回的电动车并非自己的车,遂向民警求助。南戴河海防派出所与洋河口海防派出所联系后,洋河口海防派出所民警立即将两名车主叫到派出所,将两辆车进行比对,结果正是徐某和王某的电动车。原来,两辆电动车颜色和款式很像,且骑错电动车的王某也不是另一辆车真正的主人,他是车主的亲戚,因此也没有分辨出车子是不是自己的。
现场核实还发现,两车虽品牌不同,但王某的车钥匙插到徐某的电动车上,却能发动起来。“原来是这么回事儿,真没想到啊,这事儿可真是头一次遇见!”两名车主在民警的见证下,取回了各自的电动车。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