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10月13日22时许,石家庄市公安局栾城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在辖区龙威街鑫源路口,有一小轿车驾驶员疑似酒后驾车。交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点,最终将酒驾男子抓获。
接到报警后,该大队执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两人还在激烈争执中。民警经详细询问情况后得知,男子刘某饮酒后驾车由西向东驾车回家,途经龙威街与鑫源路道口时因车速较快,差点撞上由南向北步行的张某。酒精作用下的刘某顿时暴躁不已,不仅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使劲按喇叭催促前面的张某为汽车让路。张某上前与刘某理论。在两人交涉过程中,张某发现刘某脸红、满嘴酒气,于是报警。
民警赶到后,现场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到了145mg/100ml,后送医院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40.6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发规定,民警对刘某依法处罚。刘某最终为自己的侥幸心理和一时冲动买单,面对处罚,醒酒后的刘某追悔莫及。
交警提示:喝酒一时爽,酒驾终身悔。广大司机朋友要常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牢记心间。同时,在此也要劝导和提醒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酒后驾驶,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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