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2018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至此,独具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写入法律并正式施行。
三年的司法实践,三年的创新探索,每一步,无不彰显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蕴含的政治智慧。如今,已平稳运行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认为是完全符合我国现阶段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和刑事诉讼制度发展规律,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彰显人民意愿、体现时代需求的一项制度。
三年来,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从2019年1月的20.9%,提升到2020年以来的85%以上,制度适用在历经扎根落地的过程中逐渐平稳,趋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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