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感谢检察官为我们做了那么多努力”

□ 李慧 崔富华

“检察官,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跟我们非亲非故的,却不停地帮我们母女二人,感谢检察官劳心费力地为我们的事做了那么多努力。”10月20日,刑事案件被害人小敏(化名)的母亲来到任丘市人民检察院,向帮助她们的检察官表达谢意。

2018年,小敏的母亲带着小敏与邓某再婚。婚后,邓某多次猥亵小敏。任丘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多次与小敏母女沟通,了解到母女二人在此事发生后遇到的实际困难,对她们进行了多元帮助。

13岁的小敏被多次猥亵,虽然继父被法院判处了刑罚,但是这件事情给小敏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母女二人搬离了原居住地,搬至小敏外婆家居住。小敏不愿在原中学继续就读,案件发生后一直处于辍学状态。而小敏母亲一直认为是自己再婚才使小敏受到伤害,觉得对不起小敏,甚至无颜面对小敏。

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检察官多次对小敏进行心理疏导,在充分把握案发后小敏心理变化的基础上,帮助其调整心理状态,基本消除了其自闭倾向。同时也对小敏母亲进行开导,让其认清真正对小敏造成伤害的人是继父,不能将他人的过错揽到自己身上而失去积极面对生活的信心。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母女二人终于走出了心理阴影,放下了心理包袱,开始积极面对生活。

针对小敏一直处于事实上辍学的状态,检察官在给小敏母女二人做心理疏导过程中,也向二人强调了学习的重要性,建议小敏继续上学完成学业。小敏母亲表示,她也想让孩子继续上学,但是案发后二人搬至小敏外婆家居住,小敏也不想再回原学校读书,想在其外婆户籍所在地辖区中学就读,却因户籍限制问题无法顺利入学。

了解到她们的实际困难后,为了让小敏能有一个更好的未来,检察官多次与拟就读中学和教育局联系,说明小敏的实际情况及入学遇到的困难,协调小敏转学事宜。同时,检察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做好小敏隐私保护的重点提示,并希望检校能够加强沟通,方便检察官随时掌握小敏的学习状况和心理变化。在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下,小敏终于顺利入学,得以完成义务教育。

母女二人寄居在小敏外婆家,实际上由小敏母亲独自一人抚养小敏。小敏作为未成年人没有收入,其母亲也没有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加之小敏母亲还有长期患病的父母需要赡养,生活开销较大,经济条件较差。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决定对小敏进行司法救助,解决这个家庭的实际困难,传递司法的温度。

目前,小敏母亲与邓某的离婚诉讼正在审理中。考虑到邓某对小敏实施了严重侵害其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已不具备担任监护人资格,在小敏母亲提出申请后,任丘市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撤销邓某对小敏的监护权。

10月20日,小敏母亲还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检察院,送给了办案检察官。这面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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