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俊涛:
本院受理原告未爱荣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王天江:
本院受理原告杨翠翠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司法公开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22年1月18日上午10时在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第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磁县人民法院
陈朋:
本院受理原告王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19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翟兴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石门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32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培江、尹梅莹: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兴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5民初858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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