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红美)日前,深州市检察院与16部门召开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座谈会,并与深州市应急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深州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深化公益诉讼协作,服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磋商,达成共识。
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学习了安全生产法修改要点,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安全至上工作理念;检察官结合深州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法律解读,分享了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会议提出必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安全隐患从源头消除,保障人民财产和企业财产安全。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铭东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凝聚法治力量,以此次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更好地推动深州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监督。安全生产对于人民群众、企业财产都极为重要,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快推进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必须多部门联动同心共振。要结合深州市安全生产实际,齐抓共管、通力合作,通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序衔接,有效对接,把职能整合起来,各尽一份力量,让深州安全生产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参会的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个部门负责人对此项协作机制纷纷表示赞同。一致认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从责任源头抓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在实际工作中全面落实。
《意见》的签署,对于助推该市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助力防范和化解应急管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拓展公益诉讼办案范围、合力打造多元主体协同维护国家和公益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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