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朋会)近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利用微信视频,成功远程调解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让原、被告“不见面、零跑腿”签下了调解协议。
2016年,被告内蒙古某公司从原告冀州某公司处加工定作一批暖气片,双方签订了加工合同,合同价款为22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被告的要求提供了全部货物,被告支付了10万元,剩余货款未付。2018年,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承诺年底前结清。然而,被告突然消失,原告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受理此案后,办案人员经过仔细查阅卷宗,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清晰,于是与双方沟通。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表示,他们确实欠了原告部分货款,并承诺尽快还款,但因其在外地,无法到庭参与调解。
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办案人员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视频方式进行网络调解。视频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核实原、被告身份后,就原告提供的合同及欠条向被告进行核实确认,双方就还款数额和还款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整个视频调解过程仅用时十几分钟。随后,办案人员将调解笔录用法院专递邮寄给被告,由其签字盖章确认。
调解结束一周后,被告向办案人员发来微信,称货款已全部给付,原告也打来电话告知已收到货款。双方当事人均对冀州区法院的办案方式及效率给予充分肯定与感谢。
近年来,冀州区人民法院不断创新便民措施,积极采取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质证等多项便民措施,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群众足不出户打官司,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利、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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