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孟艳青)“有头盔没有?”“有。”“头盔戴了没有?”“带了,没戴。”“戴上头盔是关键时刻用来保命的,不是带给交警看的!”这是在临漳某道路上交警与一名司机的对话。
10月17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开展巡逻保畅工作。14时38分许,民警驾车行驶至马义线与魏峰线交叉口时,看到一辆摩托三轮车驶来。该车驾驶人头戴一顶鸭舌帽,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见状立即上前示意停车,发现驾驶人随车携带了头盔,但未佩戴,民警问其原因,驾驶人称有点冷。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是用来保护你的安全的。一旦发生意外,头盔就是救命的工具。”听完民警的话,驾驶人以为民警会对其进行处罚,忙向民警求情:“别罚款,我们老百姓不容易。”民警表示这次对其进行警告,不罚款不扣分,但是下次必须戴好头盔。听完民警的话驾驶人连连表示:“下次一定戴好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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