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3日
第02版:综合新闻

做守护祖国花朵的“司法园丁”

——承德县人民法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纪实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近年来,承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少年法庭建设,严惩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加快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流程,不断延伸审判触角,汇聚社会合力积极开展帮扶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体系。2019年,该院被评为河北省青少年维权示范岗,2020年被授予省级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促进审判体系专业化

承德县法院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整体联动、上下衔接,构建起完善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力求在基层一线及时化解涉未成年人的纠纷与矛盾,为祖国花朵的健康成长做好“司法园丁”。

对于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该院坚持零容忍立场,保持高压态势,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近两年,该院刑事审判庭累计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6件,判处刑罚50人。

今年3月18日,该院少年法庭在城关法庭正式挂牌成立,选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善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员额法官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并配齐配强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同时筛选有教育系统工作经历或具备青少年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熟知未成年人心理的专业审判团队,进一步增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力量。截至目前,该庭已审判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2件。

该院还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在婚姻家庭救治、家庭成员情感修复及未成年人妥善安置等方面的职能,专门设置温馨调解室,在和谐轻松的调解氛围中化解家庭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树立健康的婚姻观、家庭观,慎重对待婚姻,努力为未成年子女成长提供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建立心理咨询室,由院内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兼任心理咨询师,在处理家事纠纷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进展联合心理咨询师共同办案,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情绪疏导、法治教育,帮助其重拾自信,抚平因家庭变故带来的心灵创伤。

保护帮教刚柔并济

2020年,该院审理的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组织、强迫卖淫案中,因被害人中有多名未成年女孩,办案法官根据案件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及时主动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相关部门堵塞管理漏洞,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中,承德县法院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同时,对涉及赡养、家庭暴力等未成年人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为其提供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绿色诉讼通道,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实现。

2020年5月,当时未满18周岁的李某因和一名女生恋爱问题与刘某产生冲突,二人便通过网络相约第二天在学校附近打架。第二天,李某集结了两名同学,刘某叫来了一个“社会朋友”,双方手持木棍等器械殴斗,五人均受轻伤。7月,检察机关对李某、刘某等五人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审查得知,五名被告人中有四名为未成年人,均在某学校就读,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犯下错误。鉴于当事人双方已经自行商议赔偿,互相谅解,在全面把握案情的基础上,办案法官本着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四名未成年被告人均判处了缓刑,并当庭开展庭审教育,四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悔罪,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辜负法庭和家长对自己的教育。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审判,惩罚不是最终目的。该院对未成年被告人贯彻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做好未成年被告人庭前社会调查和指定辩护人工作,庭审过程中注重法庭教育,依托公诉机关、被害人、法定代理人等多个主体,扎实做好当庭教育、休庭教育、书面教育“三个教育”;庭审后注重帮扶教育,重视疏导、教育工作;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最大限度地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多方联动织密防护网

为推动家庭矛盾化解和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承德县法院积极探索庭前调解新机制。加强与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政府职能部门各专调委之间的联系,积极推进诉非衔接平台建设,建立邀请调解等制度。同时,专门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常驻少年法庭,及时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对求助的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努力促进家庭成员关系改善与和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被侵害的需要法律帮助的未成年人,积极和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加强对未成年人受害者的保护力度。

由于离婚案件中往往伴随着未成年人的抚养、探视等问题,该院严格落实人身保护裁定制度,明确人身保护裁定适用范围、法律依据,并积极整合公安、民政、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力量,建立联动机制,形成保护合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此外,承德县法院还注重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庭审直播、公开裁判文书、巡回开庭等形式以案释法,组织法官干警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广泛开展“木兰有约”宣讲团送法进校园活动,并设立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法院、观摩庭审、参与模拟庭审。今年以来,该院开展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十余次,为教师、学生家长解答法律问题近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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