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谭萌 王辉)近日,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依法公诉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试图找人顶包逃避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不日将面临法庭的审判。
检察官在审查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李明始终否认自己有危险驾驶行为。经查,2020年7月28日晚,李明驾车与路人发生口角,后被民警传唤至派出所。因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该案被转至交管部门立案侦查。据李明供述,自己当日确实喝了酒,但是驾车的不是自己而是他的朋友刘凯(化名),在与路人发生争执时,刘凯因没有驾照所以提前离开现场,由李明与路人交涉。同时李明的妻子赵玲(化名)、朋友刘凯的证言也证实了李明的说法。
审查案件时,细心的检察官却发现了端倪。按照嫌疑人的供述,与路人发生口角的时候,没有喝酒的刘凯离开了现场,却留下喝了酒的李明,这一情节并不符合常理。带着疑问,检察官多次与办案民警沟通案情,引导侦查。
结合案件证据,经过反复查看比对,办案人员发现,当晚赵玲和一名黑衣男子从银行停车场上车,该名男子黑色上衣胸前部位有一处细小的商标,而在公安机关提供的李明和刘凯的照片中,刘凯的黑色上衣没有这一商标标识。
为了进一步查明真相,使本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检察官反复核实计算涉案车辆从银行停车场出发,路过每一个卡口的时间,排除了在这个过程中有第三人上车或者下车的可能。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李明终于承认了自己酒后驾驶机动车并指使刘凯顶包企图“金蝉脱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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