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贾振太)10月28日,李某某、于某某等人来到威县检察院,专程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谢意。
事情的原委还得从几年前的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说起。2017年11月15日6时20分,孔某某无证驾驶三轮车与张某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柳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某、于某某等8人不同程度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孔某某、张某某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8名受害人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分别作出了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
今年10月,威县检察院在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过程中发现,该案已具备恢复执行的条件,遂向法院提出了恢复执行的检察建议。同时,该院积极履职,对8名受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并于10月28日邀请人民监督员代表对李某某、于某某等8名受害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通过听证评议,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8名申请人符合救助条件。随后,该院依法向8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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