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正东路16号新时代商城1层A-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90.05平方米。起拍价:1800000元,保证金:18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8565128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20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桥东区正东路16号新时代商城一层A-37号不动产,建筑面积56.39平方米。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李法官,电话0311-85651286,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邵连春与耿彦奎、闫晓云公证债权文书一案中,对被执行人闫晓云的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58号海天花园13-6-101不动产进行评估、拍卖。经商议依法委托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458号海天花园13-6-101不动产,不动产证号:冀(2017)石家庄市不动产权第0043213号
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闫晓云
拍卖机构(或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康法官
联系电话:0311-88706089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联系。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华伦科技有限公司、刘单平、白海峰:
本院受理上诉人石家庄华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张霞及原审被告刘单平、白海峰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民终6509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子彬、石家庄天海龙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张建茹与被执行人王子彬、石家庄天海龙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外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向我院提出执行异议,现依法向你双方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和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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