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8日
第05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郝宏彬(郝红彬):

本院受理原告徐卫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27民初20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河北高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煤光华地质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明主:

本院对张树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427民初38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福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跃东与被告王福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204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林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韩帅与被执行人陈建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1月11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第二次拍卖被执行人陈建乐名下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育才街235号怀特嘉园2-4-502处不动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21年12月6日10时至2021年12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崔志艳名下位于鹿泉区铜冶镇南杜村碧水蓝湾8-4-102、8-4-111不动产。有意竞买者及优先购买权人请登录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参与报名竞买,优先购买权人须到本院办理优先权购买手续。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6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7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二环北路北苑小区别墅区H型7号不动产,建筑面积306.92平方米。起拍价:4927440元,保证金:49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沈法官,电话0311-85650795,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裕华区宏信力驰多汽车用品销售中心、李芳: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吴国庆与被执行人裕华区宏信力驰多汽车用品销售中心、李芳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向你们送达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2021)冀0108执1704号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及执行通知书。请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裕宁街77号611室,电话:88706072)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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