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保定市公安交警支队七大队与保定某广场携手,共同组织了“文明交通平安出行,行人非机动车全面治理”宣讲活动,并共同准备了50个共享头盔,放置于商超非机动车停放处。一旦有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留下身份信息后,便可以获得一顶安全头盔一定时限内的使用权,待第二天使用完毕后予以归还,工作人员将使用过的头盔进行消毒后进行再投放。此举方便了群众,也助力了文明安全交通。图为民警向民众展示共享头盔。 贾若晨 摄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