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以能帮人出国打工办签证为名,石家庄市藁城区的两名男子收受他人钱财,最后被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刑罚。
藁城区的杨某看到周围有人出国打工挣钱发家致富,非常羡慕。2019年5月,他在一个微信群里发现有一个叫“潇洒走一回”的人发送了办理出国签证的广告,就添加其微信询问办理签证事宜。“潇洒走一回”叫杜某,给杨某发了具体位置和电话。两天后杨某夫妇来到杜某处。杜某称,他与新西兰大使馆有关系,且签证好办,到新西兰每人每月能挣工资1万多元,并承诺百分百能签证,出关(境)后付款,办不成不收费。杨某只准备护照和照片就行了,其他的办理出国打工的事由杜某一手操办。
随后,杜某伙同贾某与杨某一起商定办理加快签证,到新西兰后收费14万元。贾某委托犯罪嫌疑人“崔哥”(身份不详)给杨某办理此事。“崔哥”给杨某办理了新西兰访问签证和机票等。2019年5月24日,“崔哥”伙同贾某和杜某组织杨某持用访问签证到新西兰打工。杨某到达新西兰后,杜某收取了杨某妻子14万元现金,付给贾某13万元,自得1万元;贾某付给“崔哥”11万元,自得2万元。
2020年10月19日,杨某在新西兰去工地干活途中,被新西兰移民局工作人员抓获,两天后被遣返回国。回国第二天,杨某找到杜某,要其退钱,杜某称钱交给了贾某,让其去找贾某,贾某说钱给了“崔哥”。由于没要到钱,杨某一气之下找藁城警方报了案。
接到报案后,藁城警方迅速将杜某、贾某二人抓获。案发后,杜某退还杨某1万元,贾某退还杨某3.5万元,双方达成谅解。
今年10月20日,藁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贾某伙同他人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某、贾某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某、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各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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