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
第03版:视点

关于推进法院执行工作的几点思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而裁判的意义在于执行,执行程序是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个环节。近年来,平泉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破解执行难工作目标,依法执行、科学执行、阳光执行,执行工作考核多项指标位于承德市法院前列。

执行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推进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尚未解决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要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将执行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打击失信行为网络”、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威慑和惩戒工作的良好法治环境。其中包括:党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并将此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失信被执行人不作为组织推荐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团体,不得参加文明单位评选,已经取得的称号予以撤销,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不得参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的评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后获得的称号予以撤销等。此外,加强联动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组织开展执行联动单位配合执行情况专题视察,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行联动义务;依托执行联动机制和现有协助执行网络,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街道社区网格员和基层村居组织的积极性,努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难点“找人难”问题;加强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简化立案、审查等相关程序,开辟办理拒执罪案件的专门通道,畅通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渠道。

突出重点,强化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及时使用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切实解决执行措施软弱乏力、执行工作不到位的问题;继续大力开展集中执行活动,深化强制措施运用,对拒不申报、拒不到庭、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强化信用惩戒力度,积极主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拦截、联合监督、联合惩戒的强大声势;加大执行悬赏力度,鼓励知情人提供财产和被执行人线索,最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对特殊主体不履行义务的,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进行汇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及时执行判决、履行义务。

立足长远,畅通矛盾纠纷解决渠道。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功能结合,注重社会调解资源的相互配合,助力打造“无诉讼乡镇”,积极引导和帮助当事人通过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数量;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完善网络查控和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拓展查控信息源,提升执行联动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使执行联动机制运行更加高效;建立执行救助机制,对涉民生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陷入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及时进行救助。

营造氛围,凝聚尊重执行社会共识。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拒执犯罪等典型案件,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引导公民正确认识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提高社会大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度与支持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重点要加强法院自身队伍建设,配齐、配足执行人员、车辆、设备,并通过科技建警、素质强警、内部挖潜等措施优化配置执行队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激发执行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于晓强

(作者单位:平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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