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黄骅法院、盐山法院执行一起“腾房”案。这是沧州首次开展两级三地强制执行联动活动。这起执行案由黄骅法院受理执行,被执行腾退的房屋位于盐山县。联合执行当天,沧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杰在执行指挥中心调度指挥,省、市两级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图为执行现场。 王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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