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2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元洁妮、邢台市邢州民俗博物馆、邢台市田安民俗博物馆:

本院审理上诉人元振科、元振学、元延娜与被上诉人张丽娟、元洁妮、孔倩云、尚康达、邢台市邢州民俗博物馆、邢台市田安民俗博物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5民终38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裕华支行与耿卿文、杨九英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耿卿文名下位于东高新湘江道119号星辰花园13-1-2801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南大街1号金色里程小区3-1-3301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27.92平方米。起拍价:2200000元,保证金:440000元,加价幅度:10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779501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66号星河盛世11号住宅楼2单元1904号不动产,建筑面积138.6平方米。起拍价:2600000元,保证金:520000元,加价幅度:13000元及其倍数。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利害关系人,请于拍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人马法官,电话0311-67795019,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亚森、孙梦云:

本院受理原告武强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王亚森、孙梦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康玉静、何立建:

本院受理原告武强昊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康玉静、何立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李慧建:

本院受理原告曹爱金、郭建伟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5民初1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尹玉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证号为005901,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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