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志博)近日,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受邀派员对深州市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地位,保障程序公正合法。
当日凌晨5时,深州市检察院的2名检察官和1名法警来到深州市人民法院。待队伍集结完毕, 正式开始执行行动。此次活动,共涉及城内2个小区和2个乡镇2个村庄的4个执行案件,其中3案拘传被执行人3人,达成和解3件,当场给付15000元。另一件甲某与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乙某居住在城内某小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经多次督促后仍未履行,最终被依法拘留。
在检察院法警协同下,检察官对整个执行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法院执行人员采取措施得当,程序合法,司法行为规范,执行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取得圆满成功。
检察机关参与现场执行监督,既是对法院执法规范化的有效促进,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使执行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检察监督工作从静态到动态的精准与能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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