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发挥检察职能 促进乡村振兴

冀州区检察院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

河北法制报讯 (孙杨)11月3日,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检察职能,在北漳淮乡北内漳村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北内漳村曾是冀鲁豫党校所在地,也是远近闻名的“全国文明村”“全国小康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河北省美丽乡村”“全国最美休闲乡村”。在当天举行的揭牌仪式上,冀州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志明表示,在北内漳村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是检察院建立常态化的驻村工作机制的起点,他们将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检察院提升本领、为民服务的广阔舞台和重要平台,传好巩固脱贫“接力棒”,担当起乡村振兴“第一责任”,统筹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据介绍,冀州区检察院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办法》,并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努力将乡村振兴工作抓牢抓实。按照该办法,今后,该院将把乡村振兴办公室作为重要阵地,坚持主动倾听民众声音,以法律宣讲、定期走访、建立联络员等多种方式助力村镇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破坏城乡发展经营、人民合法权益相关的各种犯罪“零容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健康的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图为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揭牌仪式现场。孙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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