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柏乡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赵某夫与被执行人赵某鹏为土地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鹏依法退还侵占申请执行人的自留地。柏乡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百般阻挠申请执行人种植小麦。为不误农时,保障执行过程顺利进行,柏乡法院联合当地乡政府、派出所,对该案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考虑到双方耕地、居住都相邻,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柏乡法院联合当地村委会、乡政府做了多次调解工作,但被执行人强词夺理,气焰嚣张。柏乡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在制订了详细的预案后,11月5日8时30分,柏乡法院出动执行干警8人、警车2辆,联合派出所民警和乡政府、村委会干部到现场执行。执行干警到现场后,发现被执行人让其70多岁的老母亲到现场阻止执行,遂耐心地向老人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将其劝离。执行干警对争议土地四至测量确认后,经过一个多小时作业,申请人顺利完成了土地的翻耕、播种。 王志彬 陈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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