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谢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府院联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效果初显。2020年以来,邢台两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成功化解322件,新收一审行政案件持续呈下降趋势。
邢台中院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联合邢台市政府出台《邢台市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强化府院联动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建成具有邢台特色的“1+8+4”行政争议化解体系。邢台中院制定《行政争议案件诉前化解量化考核办法》《基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设立府院联动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实质化运行,以清河县为试点建立乡镇行政争议化解室,促进行政争议源头化解。
邢台法院强化队伍建设和科技支撑。邢台市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特聘25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并通过座谈会、现场授课、观摩庭审等形式定期开展化解员培训工作。他们联合市委党校建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学员开展行政诉讼模拟庭审。他们推动研发行政争议化解网络信息平台,形成府院多部门一网联通的信息共享体系,为跨部门协同联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科技支撑。
邢台法院积极完善规范行政争议化解措施。坚持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案件涉及领域分管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建立出庭应诉考核通报机制,截至目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75%。他们统一行政争议文书样式、台账格式等,集中解决工作流程中出现的登记、流转、结案、归档等操作不规范问题。他们还及时梳理在行政争议化解与诉讼过程中发现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向涉诉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发送司法建议。2020年以来,邢台法院共发送司法建议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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