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彦格)近日,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合作联动,成功化解5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
5名原告分别诉称,他们与案外人某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某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屋,后分别向被告申请公开该项目的消防工程验收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核图纸政府信息,被告自签收原告的申请材料后,一直未对其申请作出答复。5名原告分别诉至邢台开发区法院,要求确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提出的消防工程验收批准文件、消防设计审核图纸两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答复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限期对原告申请的政府信息作出答复。
开发区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行政诉讼材料后,经认真审查,发现该系列案件均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考虑到该系列案件的实际情况,如直接立案不利于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及时化解。于是,办案法官通过与邢台经济开发区检察院进行对接,启动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本着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目的,法检两家通过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基础上进行沟通,又同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员多次协调。经多方合力调解,被告对原告申请事项予以答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至此,5起行政纠纷以调解形式成功化解。
邢台开发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来,组建包括律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在内的7人专业化解团队,邀请行政机关直接负责人员座谈20余次,委托检察机关协调88件次,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0余起,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取得初步成效,行政案件数量增长势头得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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