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宁芳芳)“喂,法官你好,你们别再来家里找我了,我这就去法院找您支付孩子的抚养费!”11月11日上午8时,内丘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被执行人冯某家回到法院没多久,就接到冯某打来的电话,表示其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
原告冯某诉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经内丘法院审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冯某每半年支付孩子抚养费500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至今未支付抚养费,共计25000元。王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内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内丘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冯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多次督促其到法院履行义务,但冯某态度敷衍、不予理会。为此,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千方百计查询冯某名下财产,但均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院遂将冯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而冯某依旧我行我素不履行义务并拒接执行干警电话,躲避执行。
11月11日早上6时,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内丘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冯某家中。到达冯某家门口,执行干警看到其大门紧闭,经多次敲门无人应答后,执行干警假装先行离去,随后又杀了个“回马枪”,再次回到冯某住处。果然,第二次的登门“拜访”让冯某及其家人措手不及。慑于法院强烈的执行攻势,和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冯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及时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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