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王欣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封颖慧
“王法官,你可回来了,我们都等你一上午了。”11月8日上午,我刚从外地完成执行任务回到法院,还没顾上喘口气,就被10名专程从北京、内蒙古等地赶来的申请执行人围在了中间,其中侯大山(化名)作为代表,激动地为我献上了鲜花和锦旗,鲜红的锦旗映衬着大家笑逐颜开的脸庞。谁能想到,几年前这些脸庞上挂着的可都是愁云惨雾呢。
事情要回溯到2013年。那一年,家住内蒙古的侯大山做生意赚了些钱,打算在北戴河买一处房子养老,几经打听后相中了位于北戴河区牛头崖镇的一处在建新民居住宅,和老伴儿商量后就付全款购买了一套阳光房。可没过多久,喜事竟成了忧,该居民住宅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停了工,而这一停就是好几年,房子住不进,钱也退不回,侯大山老两口愁得吃不香喝不下。2019年,终于盼来了恢复施工,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项目不仅换了开发商,连名称也变更了。经多方了解,才得知原项目因涉及违规,所涉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已经被有关部门没收并拍卖。因与他们签订购房合同的某房地产公司此时无力返还购房款,积攒多年的血汗钱眼见着打了“水漂儿”,落了个钱房两空的侯大山老两口真是欲哭无泪。
无奈之下,2020年,侯大山与其他32户购房者一起到我院起诉某房地产公司,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我院经审理,判决某房地产公司与33户全部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我认真研究了案情,发现这起案件的执行十分棘手。一方面,该案涉及33名申请执行人的重大民生权益,多达700万余元的购房款无法索回,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且申请执行人与某房地产公司之间的纠纷已历时多年,很多家住外地的申请执行人长期两地奔波,早已身心俱疲,其中多名年纪较大的申请执行人因无房养老,还曾多次向秦皇岛市政府、北戴河区政府反映情况。另一方面,某房地产公司当下不但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还拖欠材料款、工程款等各种款项8000余万元,建筑材料供应商、建设施工方等都眼巴巴地“等米下锅”,侯大山等人追索购房款的希望十分渺茫。此外,该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于2015年经历了转隶,意味着执行工作涉及了两地政府部门,协调难度极大。
但是一想到侯大山老两口和其他申请执行人焦灼的目光,我暗下决心,无论多难,也一定把这个执行“硬骨头”啃下来。(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