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乔)“油耗子”为牟利竟干起非法销售汽油的勾当,不仅扰乱了国家成品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在金盾风暴“清污”专项行动中,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青园街刑警中队民警于11月17日获得线索,石家庄市栾城区高速口附近有人向他人售卖汽油。中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与环安大队人员前往该地,通过细致摸排后将嫌疑人谢某抓获,并固定相关证据。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谢某如实供述了自2020年5月以来,其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汽油,从中获利12000余元的不法事实。目前,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汽油属于特殊商品,又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因此汽油储存和买卖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非法买卖汽油属于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图为犯罪嫌疑人及作案车辆。 张乔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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