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冯丽丽)11月13日,东光县公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拉着一个脚手架,脚手架上面还坐着一个人,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执勤民警当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驾驶人宫某称因目的地不远,就让作业人员一起上了货车。民警对宫某进行现场教育后,依法对其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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