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6名大学生因轻信他人涉嫌帮信犯罪

武安检方公开听证作出不起诉决定

河北法制报讯 (冀赛宇 马苗苗)11月17日上午,武安市检察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公开听证会,就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2019年9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在校大学生小明(化名)从学长处得知了一个“生财之道”:“出售银行卡、U盾、支付宝、微信账号,就可以赚400元钱,购买这些东西的人是我朋友,我去过他们公司,他们是搞证券金融的,没有问题,你放心就好。”起初,小明很犹豫,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踏实,但在学长一次次的劝说下,小明开始尝试接触这项“新业务”。在用新办理的手机号注册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后,当天晚上,小明就收到了学长转来的400元。看到小明轻轻松松赚了400元,室友小亮、小飞等5人也陆续加入了这项“赚钱的业务”。

但是,让小明他们没想到的是,他们出售的银行卡被用来从事电信诈骗,短短几个月时间,全国各地有多人落入电信诈骗的陷阱,而他们银行卡、支付宝的流水就高达800多万元。

“我知道错了,希望检察官给我一次机会,我再也不会做这样违法犯罪的事情了。”这是其中一名涉罪大学生在被检察机关提审时说的话。

今年11月9日,该案移送至武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全案审查,发现这些大学生社会阅历较浅,此次犯罪有轻信他人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因素,主观恶性小,倘若判刑入狱,将对其学业产生影响。检察机关本着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的办案理念,充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拟决定对该6名大学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了进一步印证案件事实,完善证据体系,审慎适用相对不起诉,防止量刑失当,武安市检察院召开了本次听证会,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参加听证。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适用相对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作了详细阐述,听证员均各自发表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涉罪大学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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