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边兴兴: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与被告边兴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4489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建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支行与被告高建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5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香台:
本院受理原告杨平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83民初30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晋州市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蔡晓芳:
本院受理王彦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31民初249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山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王记兴:
本院在执行刘岩戈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执1720号执行裁定书、拍卖公告、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的牛海鹏与韩文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9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时止,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被执行人韩文峰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国税宿舍1-1-602处房产。详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发布的拍卖公告。如有对上述拍卖房产有优先购买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书面提出,逾期或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有关权益。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玉苹:
本院对上诉人周文宇、陈立前与被上诉人霍振发及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于2021年11月18日依法作出(2021)冀01民终字第9387号民事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民终字第938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胡昌秋:
本院在执行刘子梅与你和许国庆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10执1585号的执行裁定书之十四、之十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王东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8965,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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