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任俊颖 图/秦浩淼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1年1月,邱某父母收取张某8万元彩礼后,为未成年女儿邱某与张某订立婚约。二人同居6个月后因性格不合分居,双方因彩礼返还事宜未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日前,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调解,邱某及其父母自愿退还彩礼。承办法官对邱某父母进行了训诫,并向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因未成年人身体、心智均不成熟,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作为父母,有责任为未成年人子女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而邱某父母的做法不仅损害了女儿的身心健康,而且违法,实在是荒唐!法官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既是要求邱某父母补上家庭教育课,也是提醒所有父母给予未成年子女更好的家庭保护。此举甚好,为法官点赞。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