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敏)高速因雪拥堵,两名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进服务区休息,其间与他人饮酒,酒后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一人受伤。高速交警对伤人者处以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并约谈车辆所属运输公司经理。
11月7日20时35分,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指挥中心接当事人彭某报警称,其在京哈高速沈阳方向北戴河服务区挨打受伤,打人的为同车人员姜某。案件发生后,大队立即立案调查。
民警经询问当事人、相关证人,调取车内监控等相关证据得知:彭某、姜某为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当天因辽宁境内下大雪导致京哈高速拥堵,两人进北戴河服务区休息。16时到20时,两人在车内与同一公司其他车辆人员饮酒,20时35分许两人发生争执,随后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彭某面部及口腔内部多处受伤。大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姜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处以拘留10天的治安处罚。
为全面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监管责任,11月9日,该大队约谈该危险品车辆所属运输有限公司安全部经理,通报了该起案件的详细情况,着重分析了该案暴露出的企业安全监管、驾驶员审查、日常安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并就企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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