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第05版:法治衡水

景县法院王国鹏被省法院评为“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个人

河北法制报讯 (王会玲)近日,省法院对全省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评选,景县法院龙华法庭庭长王国鹏被评选为全省法院“我做的群众最满意的一件事”十佳个人。

王国鹏自参加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法庭一线,情系乡里、爱岗敬业、秉公办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和使命。长期的审判实践使王国鹏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探索出了一套强化调解,追求效率和效果的新思路。他善于从当事人社会关系入手,针对不同的矛盾特点,用感情和法理去化解纠纷、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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