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
第06版:检察天地

办实事 解难题 暖民心

——衡水市检察机关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纪实

图为枣强县检察院干警对取水井进行实地排查。

□ 刘福涛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衡水市检察机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抓手,坚持民生为本、民愿为先,聚焦法律监督工作中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实事、解难题、暖人心,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集中展示全市检察人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时代风貌,以实干作为奋力书写新时代检察为民新篇章。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衡水市检察机关积极立足自身职能,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保护,用行动践行检察机关职责使命。

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深州市检察院加强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的监管,深州市检察院向深州市政府办、教育局发放检察建议2份,深入学校开展“爱惜自己、珍爱健康、拒绝文身、你最闪亮”法治宣讲活动,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关于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对文身行业、涉及文身或代办文身服务的美容美发行业的监管。

今年“六一”期间,枣强县检察院以“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为题,通过录制微视频的形式致信在押未成年人,鼓励他们真诚悔罪、改过自新,让关爱温暖幼小的心灵。该院聚焦在押涉罪未成年人,打出了帮教“组合拳”。他们把帮教在押涉罪未成年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建立帮教档案等多项帮教措施,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落到实处。同时,为进一步畅通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渠道,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该院主动作为,组织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涉案困境未成年人多元救助工作,形成了“1+N”模式多元救助工作格局。

关注群众衣食住行

药品安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一直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领域。故城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乔某向社会不特定的人群违法销售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药成分保健品,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健康权。依据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故城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故城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最终,乔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5781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

针对农村取水井“吃人”事件频发的现状,枣强县检察院对辖区11个乡镇33个村庄8744眼取水井进行实地排查,发现130眼取水井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联合县水利部门召开关于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整治联席会,并向县水利部门和存在取水井安全隐患的乡镇制发检察建议12份,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县水利部门和相关乡镇收到检察建议后联合开展农村取水井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销号整治。该典型事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十大典型案事例。

关爱特殊群体

关心关爱特殊群体,积极维护其司法权益,是彰显司法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应有之义,检察机关不曾缺席。

2020年8月,武强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民事案件。该县某家具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宋某拖欠郭某等人工资53549元,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今年6月底,该公司拖欠郭某等人工资全部还清。至此,一场长达两年的讨薪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近两年来,武强县检察院已受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0余件,帮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5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枣强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县城区域内部分盲道存在设置不规范、设计不合理、被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占用、经营者占用盲道从事经营活动等问题,严重影响视觉障碍群体的出行安全。为此,该院开展了无障碍设施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使县城内占用盲道设施及物品得以拆除或整改,盲道障碍排除,其他相关设施设置不合理问题得到完善。

致力推进社会和谐

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要,努力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执法司法产品,更好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是政法机关改善、保障民生的重要着力点,衡水市检察机关一直向着这个方向努力着。

年近七旬、丈夫残疾、经济困难的王某因一起盗窃案,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后来案件虽然告破,法院判定退赔犯罪所得,但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一直无法获得赔偿。今年3月,王某偶然接触到阜城县检察院的普法宣传活动,对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有了新的认识,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通了阜城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阜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接到求助咨询电话后,立即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属实,该院受理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4月6日,4000元司法救助金发放到位。在司法救助金发放后,该院针对王某家庭实际情况,积极协调县残联等部门,组织落实社会综合救助方案,使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司法救助工作中,武强县检察院下大力往实里做、往细里做。在案件进入检察环节时,该院就将救助对象纳入视线,依职权主动提出,及时移交线索。根据被害人遭受的损害、家庭状况、社会影响等因素,突出做好未成年人、贫困户、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员的救助工作。该院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案件4件,向4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8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传递司法温情。截至目前,该院共开展司法救助6件,发放救助金2.8万元。

助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衡水市检察机关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构建共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为政法机关新的目标任务奋进,为人民群众期盼之事努力。

深州市检察院依托办案实践,注重发现案件中所暴露出来的社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份,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迅速行动,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督促完善净水机管理,开展净水机浪费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解决水资源浪费问题。针对辖区内售水用途的反渗透净水机未安装浓缩水回收利用设施,导致制水过程中30%-50%的水资源未回收利用,每年存在大量的水资源浪费,该院就相关职能部门对售水用途的反渗透净水机浓缩水回收再利用等监督管理情况,公开宣告送达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武强县检察院坚持通过举行公开听证,将力量引入法律监督层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广纳民意,以案释法,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以来,该院已对38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桃城区检察院引智借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0月27日,该院与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民营企业刑事合规暨涉外网络犯罪管辖权”专题研讨会。会上,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发展历程、涉外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的理论分歧、管辖权确认的难点重点问题等内容。研讨会开阔了大家的视野,拓宽了办案思路。

深州市检察院积极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针对东安庄乡大寺庄完全小学周围养殖场污染问题,先后制发4份检察建议,监督改善校园周边环境,在未得到有效整改后,依法向深州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学校周边违规养殖场已拆除80%,剩余未拆除部分也已经停止使用。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衡水检察系统,一场场生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已然常态化,一件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急难愁盼”事得到解决,真正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奋进新时代,衡水检察人将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检察征程上继续努力书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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