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伟)“如果乡亲们之间要借钱,最好找咱们村的法律顾问,指导签订有法律效力的借条,避免有人钻空子……”日前,在深州市魏家桥镇“法律大集”上,村干部向村民宣讲着。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环境,深州市司法局结合各村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创建工作。
深州市司法局开展了常态化宣传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等工作,定期开展“宪法课堂”“法律赶大集”等活动,受教育群众2万余人次。他们建立常态化法律宣传固定载体,大力推广南榆林等样板村法律书屋、法治公园等典型经验,创建宣传阵地,突出各村特色,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各村的文艺骨干编排了快板、歌舞等各具特色的节目,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效果。
深州全市统一制作“法律服务扫一扫”指示牌,将本村法律顾问的微信二维码、手机号码在村里大街小巷公开张贴。深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农村“两委”干部等“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满足群众法律服务的基本要求,引导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进入法治轨道解决。指示牌张贴以来,先后有700余人扫码加法律顾问为好友,在线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深州市持续加强村级人民调解室和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司法局建立了党委领导、司法指导下的人民调解机制,确保村民法律求助和矛盾纠纷调处在村内有场地、有人员、有制度。
同时,司法局制定了6个方面40余项创建指标,使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职能清晰,村规民约创建工作制度化、长效化,村务民主依法管理可量化、可考评,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初始阶段。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