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史汉勇)阜城县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持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11月23日,该院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王某欠原告李某6000元钱,经法院判决后,王某仍拒绝支付欠款。执行立案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人员曾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到庭,但未见其踪影。
11月23日7时,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称发现了王某的踪迹。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王某控制。执行干警耐心对其做思想工作和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王某依旧试图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义务,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威严,王某主动缴纳了执行款,此案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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