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讲述: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付建灵
整理:河北法制报记者 鲍娜军
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捍卫英烈荣誉的法律监督作用,为散葬于荒山野岭的英烈们建造一座烈士陵园,是我两年多来的心愿。如今,当仰望灵寿县烈士陵园那座巍然矗立的烈士纪念碑,看到大多数散葬的英烈都迁居到新建的烈士陵园时,我终于了却了一桩心愿。
灵寿县是革命老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有近2000名革命烈士牺牲于此。之前,他们被散葬在全县15个乡(镇)的35处,其中有许多烈士墓零星地分布在荒山野岭、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公路旁边,甚至学校墙外和村委会院内……不仅与周边环境不协调,而且很不方便纪念烈士。
英烈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石家庄市检察机关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于2019年4月开展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我作为灵寿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理所当然地担负起这项重任。
我带领办案专班对照《灵寿英烈谱》,历时15天,行程600多公里,跋山涉水,对分布在全县15个乡(镇)35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逐一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拍摄留存了大量可以作为证据的照片和视频资料。
走访调查中,我们被这些散葬英烈的英雄事迹感动着,也被后人遗忘英烈的现状深深刺痛……
28岁的晋察冀军区被服厂指导员申荣花,在1941年秋季反扫荡中,为掩护群众撤退,身中九弹后拉响手榴弹,与10多名日本侵略者同归于尽。当地群众将她掩埋在牺牲的海拔1000多米高的山上,将她的姓名和部队名称刻在瓦片上。申荣花烈士墓距离县城80多公里,许多路段不通车,我和同事们跋山涉水整整3个小时才走到。
年仅23岁的灵寿籍烈士、特等功臣刘铁妮,在1948年定兴县李家庄战斗中,不幸腹部中弹。刘铁妮强忍剧痛,将外溢的肠子盘于腰间,继续冲锋,又中数弹,为国捐躯在拒马河畔。刘铁妮烈士墓位于拒马河畔柏山村的一片庄稼地里,周围杂草丛生,碑文模糊不清。
“一寸山河一寸血,一抔热土一抔魂。”走访调查时,群众纷纷反映,铭记历史,不应是一句空话!缅怀先烈,就应当让英烈忠魂与时代同在,永远激励后人!
如何从保护英烈纪念设施入手,更好地捍卫英烈荣誉与尊严?如何方便烈士后人对先辈的祭奠和纪念?群众的呼声,也是我们办案专班的共同心愿。
我和办案专班同事经深思熟虑并向院党组汇报请示后,立即邀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灵寿县英烈纪念设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依法整改意见进行沟通,并起草《关于灵寿县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呈报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主要领导很快作出肯定性批示,要求有关职能部门抓紧落实。
2020年6月,我带领办案专班再次实地跟踪调查,却大失所望。烈士墓旁杂草清理了,但部分损坏的烈士墓碑只是修了修、擦了擦……我与专班同事协商并报上级批准后,决定依法立案审查。当年9月29日,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不久,该局在回复中称已按检察建议书要求完成整改,已启动烈士陵园建设工程,待陵园竣工后将迁入进行集中管理保护。
当年12月,我们第三次进行实地跟进,发现整改工作并未到位,且陵园建设也处在停工状态。
就此放弃、退却吗?面对现状,我静下心来想想散葬于荒山野岭、至今不能安息的英烈,再想想检察官的初心与使命、责任与担当,重新燃起迎难而上、执着争取的工作热情。
(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