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子英 吴杰)已近不惑之年的男子,却冒充女性,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钱财,最终被判罚金3000元。
在唐山市丰南区的一个出租屋内,住着年近40岁的丁某某。其因患有双侧股骨头缺血坏死疾病,行动不便。身体的疾病让他更加渴望赚钱,于是他开始利用微信冒充女性四处找人谈恋爱骗钱。
2020年7月,丁某某以“三妹”的名义添加刘某某微信,之后委托女性好友与对方视频聊天骗取信任,并确定“恋爱”关系。后丁某某以见面需要路费、没钱买衣服为由,多次向刘某某索要红包,金额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收到钱后,丁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法见面,刘某某这才意识到被骗并报警。经调查,丁某某通过此种方式诈骗多人,涉案金额6000余元。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以丁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丁某某自愿认罪认罚。11月10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丁某某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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