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
第04版:法案

关于向社会公布新增道路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机动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保定支队安国大队在曲港高速公路(曲阳——肃宁段)新增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区间测速设备

(一)地点

曲港高速曲阳方向:

起点129KM+10M、终点119KM+10M;

曲港高速黄骅港方向:

起点119KM+10M、终点129KM+10M。

(二)限速值:

限速为:小型客车120km/h,除小型客车外100km/h。

(三)通行在上述路段的车辆存在“机动车超速、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区间测速设备将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二、启用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

(一)地点

曲港高速黄骅港方向:101KM+830M、140KM+450M。

(二)通行在上述地点的车辆存在“停车、逆行、倒车、违反禁令标志、开车接打手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设备将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取证和处罚。

三、道路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于2021年12月10日启用。

特此通告

高速交警保定支队安国大队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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