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范一杰)11月14日21时50分许,邯郸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执勤民警设卡查车,民警例行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驾驶人虽然是女性,但透过车窗却能闻到一股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3mg/100ml。经询问得知,当晚王某与闺蜜一同参加聚会,本来王某计划开车送人,没打算喝酒,但架不住闺蜜一直劝,就喝了几杯啤酒,又觉得离家比较近,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回家。被民警查获后,王某与同乘闺蜜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情绪越来越激动,竟抱头痛哭。其间,民警不断劝告她们:“真闺蜜就应该在她喝酒后开车时进行劝阻,现在大哭大闹没有任何意义。”民警最终依法对该起酒驾行为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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