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1日
第05版:检察周刊

拓展检察触角 深化阳光检务 传播法治理念

香河检方把听证会开到乡镇上

河北法制报讯 (李颖超 邢浦青)“检察院把听证会开到了咱乡镇上,让咱们近距离听了一堂‘法治课’!”11月22日上午,香河县检察院就两起刑事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与以往不同的是,这场听证会地点选在案发地所在的乡镇,把听证会开在了群众的“家门口”,这一举措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好评。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政策和司法理念,本着“应听尽听”的工作原则,推动检务工作提质增效,香河县检察院决定对两起刑事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由于两起案件的案发地均在香河县渠口镇,为减少跑动成本、扩大听证效果,他们尝试把听证会开到镇上,并邀请镇村代表到场参加。

这两起案子,一起是涉嫌污染环境案,一起是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案件案情,其中,污染环境案的犯罪嫌疑人虽私挖深坑处理废液,但持续时间不长,并未对环境造成严重后果,且愿意上缴全部获利;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明知所种植物为罂粟,仅用于观赏,不具有主观恶意。承办检察官认为两起案件犯罪情节轻微且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在详细阐述法律依据的基础上,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侦查人员就案件办理过程、证据材料、当事人认罪态度等方面发表了意见。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犯罪嫌疑人当场诚恳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当事人陈述以及认罪悔罪态度后,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镇村代表对检察机关把听证会开到乡镇的做法纷纷称赞。案发地村党支部书记表示,通过听证会深刻认识到乡村法治宣传工作还有待加强、村民的法治意识仍需提高。

本次将听证会与乡镇工作相结合,震慑了犯罪嫌疑人、增强了村民法律意识,也提升了镇村干部法治宣传观念,达到了“办一案、治一片”的效果。“上门公开听证”的模式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院的积极主动作为,村民纷纷竖起了大拇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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