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吕家远 赵文卓)11月23日,沧县检察院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乡镇的32家校园周边午托班“小餐桌”展开全面清查,进一步加强校外托餐场所安全监管工作。
此次联合行动重点对校园周边托餐场所经营者以及从业者进行摸底排查,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小餐桌”办理小餐饮登记证,禁止有性侵、虐待等前科劣迹人员从事经营活动;对“小餐桌”证照不全,食材来源不索证、索票,食品不留样,消毒器具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对“小餐桌”经营者和从业者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和达标指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对午托班内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指导经营者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引导学生家长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校外托餐场所,树立安全意识。
此次联合行动共对4家“小餐桌”进行了警告,责令其暂停供餐;对12家“小餐桌”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要求其限期整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32份,提出口头立即整改意见30余条。
“小餐桌”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有效解决了各监管部门的执法衔接,使“小餐桌”有效纳入监管范围。检察人员介绍,该院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校外托餐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逐一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后仍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取缔,凝心聚力织密“小餐桌”安全守护网,让“小餐桌”成为家长和孩子们的“放心桌”。
图为检察人员向“小餐桌”经营者提出监督整改意见。 王春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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