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郝志红 樊立伟)“感谢检察院及时对我进行司法救助,治疗高血压和关节炎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近日,临城县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仪式,为因案致生活陷入困境的10名救助对象送去了司法温情,年逾花甲的王大爷哽咽着向检察官表示感谢,激动之情难以言表。
今年年初,王大爷的老伴因交通事故身亡,未得到肇事者的民事赔偿,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到王大爷所在村的村委会下访调查核实,得知王大爷身患高血压和关节炎等疾病,常年服药,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情形,报经院领导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帮助其完善了相关证明材料,经邢台市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审核,依法为其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从‘坐等送案’转为‘上门问案’,从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拓展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救助,实现由单一办案领域救助向检察业务全覆盖救助转变。”办案检察官介绍,今年以来,临城县检察院全面开展司法救助,理顺司法救助线索排查、审核、移送、协商、反馈机制,将司法救助贯穿到每一个检察办案环节。同时,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妇联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扎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将经济救助与法律援助、心理疏导、职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提升为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坚持授人以鱼和授人以渔并重,不只是简单地把救助金一发了之,而是注重长远效果,及时跟踪救助对象“后续”生活情况,尽可能一并解决救助对象“近虑”和“远忧”,最大限度提升救助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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