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01日
第07版:检务观察

强化党建引领 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行稳致远

—— 部分基层检察院检察长谈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

访谈受访对象:

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晏金红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桂生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雷春利

武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彦青

宁晋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迎滨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袁远光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安世乔 牛继芬

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是中央对机关党建的明确要求,是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机关的意识,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激励和支撑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发展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省检察院的指导带领下,一批基层检察院积极探索,以擦亮党建品牌为目标,找准检察党建与检察业务的结合点、切入点,以党建品牌引领更多检察亮点工作,全力为群众提供更好更实检察服务。本期我们围绕“强化党建引领 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行稳致远”话题,邀请6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介绍各自院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方面的经验做法。

“1366”党建品牌使机关焕发新活力

晏金红:磁县检察院以党建为引领,探索构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体系,以党建高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打造了“1366”党建工作品牌,机关面貌焕然一新。确立“一条主线”。院党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党建高质量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以此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支部建设,在党建的引领下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做到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三个规范”,不断强化党建标准化建设。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会一课”制度、党史学习教育、互联网+党建、业务抓党建“六个结合”,力求呈现扫黑除恶维护稳定能力增强、打击犯罪精准监督能力增强、用心办案化解矛盾能力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成果扩大、守护助力蓝天碧水成效明显、关爱“少年的你”成绩显著“六项效果”。“1366”党建工作模式的不断叠加创新,锻造出了党性坚定、能征善战的磁检铁军。

“党建+特色工作先锋岗”促全面发展

李桂生:保定高新区检察院通过开展“党建+特色工作先锋岗”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促进服务企业品牌、检察业务品牌、检察文化品牌、队伍建设品牌全面发展。案件管理部创建了“党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模式”先锋岗,率先开展“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服务”活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刑事检察部创建了“党建+对相对不起诉人普法教育工作模式”先锋岗,依法正确行使不起诉检察权,认真履行普法教育职责。该部还创建了“党建+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工作模式”先锋岗,率先成立了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工作新模式。法律监督部创建了“党建+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新模式”先锋岗,在探索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位一体公益诉讼办案工作新模式基础上,注重与党建工作挂钩,以党小组、党员作用发挥引领公益诉讼创新发展。该部还创建了“党建+羁押必要性量化评估审查工作模式”先锋岗。政治检务保障部创建了“党建+新媒体文化中心工作模式”先锋岗。

“五大融合”促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雷春利:行唐县检察院紧扣“高质量”主题,着力构建“五大融合”体系,助推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整体提升基层检察工作登新台阶、上新水平。积极探索“工作理念深度融合、工作机制深度融合、学习培训深度融合、与当前重点工作深度融合、考核奖惩深度融合”为主要内容的“五大融合”体系,扎实推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同考核。特别是注重充分发挥绩效奖金杠杆作用,坚持党建引领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落实作为重要方面,对党建工作良好、业务业绩突出的,在干部选任、检察官入额、先进典型选树时,作为重要参考,极大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激情,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提升。

以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

李彦青:武邑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激励和支撑作用,以党建“红心”引领业务“匠心”,有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发展。在服务经济发展中加强党的领导。确定34项重点工作,成立重点项目办公室,将责任分解到每名党组成员、党员干部,将项目推进情况列为每月党支部会的主要议题,党建与业务一体研讨、一体调度。在急难险重斗争中淬炼坚强党性,注重在工作一线和严峻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在为民办实事中践行为民宗旨,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司法救助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工作。驻村工作队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助力乡村振兴。在党性锻炼日常化中增强政治能力。

夯实政治指导制度根基

张迎滨:宁晋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政治指导制度,推动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政治性为统领,突出政治效果。办案中从“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是否有利于大局稳定”等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就案办案等现象发生。以合法性为基础,突出法律效果。坚持依法办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实现个案公平正义,用良法善治赢得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和支持。以政策性为参照,突出社会效果。统筹兼顾,既要回应社会关切,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强化责任落实机制、素能提升机制、配合联动机制,夯实政治指导制度根基,确保提质增效。

“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袁远光: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坚持将党建工作作为推动检察工作提档升级的红色引擎,创新探索“党建+”模式,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事业同频共振、深度融合。“党建+政治建设”,院党组坚持每季度听取业务运行、党风廉政建设、干警思想动态分析情况,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同谋划、同部署、 同落实。“党建+队伍建设”,在党小组学习会上融入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干警对所办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和经验总结。“党建+辖区平安建设”,将党小组设到办案部门、办案组,时刻以党的要求落实办案工作。“党建+便民服务”,细化信访接待、案件受理等便民服务措施,不断增强检察便民工作实效。“党建+社会治理”,紧扣中心工作,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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