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检察院《关于对已公开法律文书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下发后,清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抓落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多措并举,各方通力协作,规范、有序开展专项清查整改工作。
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落实。检察长梁雷主持召开法律文书清查整改专题部署会,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班子成员参会。梁雷明确提出,案件承办人作为此次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办案件已公开的法律文书按要求逐份进行清查,已调离业务部门的案件承办人,由相关业务部门指定人员代为清查。部门负责人要负起领导责任,对清查文书逐份审查后再报案管部门。院里成立核查组对上报的文书逐份复核,所发现问题经案管部门审查确认后予以清查整改。
及时分解,明确责任到人。清查工作开始以来,案管部门主动作为,想方设法分解任务,将每一份已公开法律文书的清查工作见案见人,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晰、节省时间,将已公开的法律文书一一分发到每一位案件承办人,确保清查工作无遗漏。
确保效果,成立核查组逐一复核。为确保“带病文书”逐一整改到位,清河县检察院专门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核查组对各部门清查上报的已公开文书进行逐份复核。案管部门根据省检察院下发的压缩包,以年份为单位制作多个文件夹,一年一夹,并标明每夹的具体份数,分发给每位核查人员,由核查人员再对各业务部门上报的已清查文书和12309网已公开文书进行逐份复核,做到清查无遗漏、整改落时效。
按照省、市检察院实施方案要求,截至目前,清河县检察院将已公开的法律文书1255份全部清查完毕,对文书公开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同时,更好地确保了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穆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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