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冀州区检察院举办学党史“为民办实事”主题演讲赛,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颁奖。
②冀州区检察院与衡水学院举行检校合作会签仪式。
③冀州区委副书记张朝辉(左)为冀州区检察院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揭牌。
编者按:
“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一语指明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近年来,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秉持“政治建院、业务立院、创新兴院”工作理念,瞄准“一年勇跨越、两年创品牌、三年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五年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工作目标,持续唱响“只争朝夕创检业,凝心聚力谋发展”主旋律,务实进取,实干担当,勇争一流,各项工作精品不断,亮点纷呈,得到上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赞誉。
冀州区检察院位于富有“九州之首、北方江南”之称的衡水热土。近两年来,新一届院党组带领全院检察干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固根基、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强队伍、办实事,求极致、创精品,跨越新台阶,展现新作为。
强化党建带动队建 厚植检察为民情怀
冀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和党组一班人立足实际着眼长远,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教育培训等活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为民的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党性学习教育。以党组会、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突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扎实开展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交流会、红色经典分享会、“找回冀州精神、重塑冀州辉煌”思想大讨论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该院务实求效地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支部一堂党课、一个结对共建、一面红旗、一个特色品牌、一次现场红色教育、一次业绩突出优秀党员评选),并以“一支部一品牌”特色工作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大力营造担当作为风气。创建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并实行检察业务《精品工程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精品项目四类20余项,与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干警创先争优。该院建立“重项”工作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对照全市检察工作重点项目,成立重点业务工作项目落实监督领导小组,细化目标、责任到人、明确时限、按月量化,确保各项工作开花结果。院党组特别注重抓青年干警培养工程,激发青年检察干警事不避难拼搏进取的激情。发挥检察文化修德励志作用,让干警浸润在“院兴我荣院衰我耻,担当奉献舍我其谁”的干事创业氛围之中,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职业尊荣感和责任感。
持续强化专业提升素能。该院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院素质提升培训,着力提高有效防控执法办案风险、把握法律政策的本领。围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管理,以内部常态化监督倒逼检察官养成规范办案自觉。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部门沟通交流,互派干部讲学,并推进金融与检察系统互动,补足知识短板,打造经济犯罪检察精兵。实施检校共建模式,与衡水学院合作,建立“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研究基地”“衡水学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两大平台,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建立全员“周三夜学”制度,将上级精神、法律、业务等内容列入计划,通过“充电加油”,不断提升干警知识技能水平。
坚持严肃纪律改善作风。深入开展“严纪律、讲规矩、促规范、树正气”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教育引导青年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抓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做细做实教育整顿工作,聚焦“六大顽瘴痼疾”,紧盯关键岗位,采取“6+N”形式,做好干警自查事项问题填报,进一步筑牢忠诚干净思想根基。
全力服务保障大局 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冀州区检察院牢固树立政治自觉,强化服务“六稳”“六保”,用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显担当。该院积极响应配合全区部署,组建疫情防控执勤队伍,落实全天候值班制度,院领导带队在分包社区等公共区域全时段全流程做实各项防控工作。防控疫情与群众涉检业务“两不误”,为防止疫情传播,他们耐心引导信访人通过来电、来信、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等方式反映相关诉求,并通过内部调配人员,快速妥善解决信访群众正当诉求。为了保障一方百姓用药安全,该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药房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为全区筑牢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安全屏障。
服务民企持续发展用真情。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为服务民营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慎办理涉企案件,该院办理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8人串通投标案件时,综合考量企业经营实际和涉案人自首等重要量刑情节,依法对涉案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予以训诫,尽最大可能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该企业依法整改规范经营并积极回馈社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民企法律体检”活动,该院确立10家企业为联系点,实行“点对点”对接、“一对一”服务,把脉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和需求,形成联系一个、扶持一批、带动一片的良好局面。持续开展“检察长陪行长走访企业”活动,先后到门家庄乡等单位召开检政银企对接现场会8次,协调落实6家银行为52家企业新增授信额度3.525亿元,发放贷款2.772亿元,帮助企业解决了发展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这一做法赢得了冀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赞誉。
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动真招。为服务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战略实施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落实,冀州区检察院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切入点、着力点,出台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区农村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施办法》,将当地人居环境整治、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农用地司法保护、水、林业等资源利用保护工作、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列入重点内容,全面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自身合法权益。该院专设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任组长,并在北内漳村设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驻村办公室,切实将工作植根于涉农第一线,这项务实创新的工作得到区委领导的支持肯定。近期,该院成功办理了一起保护学校周边生态环境案件,联合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强力督促拆除了冀州镇殷家庄村村南一家随意堆弃猪粪、乱排污水严重破坏校区人居环境的违规养殖场。目前,该地块已被规划建设生态公园,现在建中。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勇作为。冀州区检察院在衡水市率先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监督推进窨井盖规范管理,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此举被省、市两级检察院作为“冀州模式”予以推广。该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申请监督案件,召开全市首例公开听证会,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率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案件,追回惩罚性赔偿金330余万元,切实形成“刑事打击+民事赔偿”的工作合力。他们潜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次,排查化解重点信访案件8件,继续保持了涉检越级零上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辖区街道、集市、广场等地,开展“木兰有约”“让民法典走进百姓生活”“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老年人防诈骗”等普法活动30余次,浓厚当地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提高了群众运用法律自我保护的意识。
推进平安法治建设 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
冀州区检察院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顺应人民群众对平安、法治、环境等新需求,大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保平安。发挥捕诉一体机制优势,近年来先后批准逮捕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93案129人,起诉198 案392人。严厉打击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涉“黄赌毒”犯罪,起诉20案49人,持续净化社会风气。成功办理一起涉56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良好效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办理涉恶团伙案件4案34人,做到了涉恶案件捕诉环节在法定时限全部办结。该院依据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适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整改回复。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用真功。冀州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近年来,严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人,同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案件敏感性,与区公安局签署《“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依法跟进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11人,在办理一起异地网络诈骗案中,对未成年人潘某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主动联系委托其户口所在地广西柳州市鹿寨县检察院对潘某某进行异地监督考察,帮助其回归正途。该院还与区教育局等部门合作,多次深入冀州中学、湖镜台幼儿园、职教中心等学校,检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校园安全。创新形式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妇联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教育乡村行”等巡讲活动30余次,受众达3万余人。该院还录制心理健康讲座视频、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视频、疫情劝学视频,向全区多所学校推送,在师生和家长群体中反响热烈。冀州区检察院以关爱孤儿、留守儿童等为题材拍摄的原创微电影《陪伴》先后荣获中央政法委微视频比赛优秀奖、最高检唯一特别奖。
倾力司法救助解困暖民心。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冀州区检察院先后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9件。其中,该院及时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并为其联系了新学校,彰显了检察机关人文关怀,该案例被评为河北省第六届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
聚焦民利守护公益善履职。冀州区检察院积极参与“双违”整治攻坚,打击震慑违法违规占地行为。与区人防办联合清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751万元,此经验做法得到时任衡水市委书记王景武批示肯定。在全市率先开展滏阳河清淤疏浚专项监督行动,对河道内随意倾倒垃圾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推动水域环境持续改善。联合区市场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依法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协同深入40个小区开展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与区市场局、水利局等共同查找问题根源,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磋商制度,成功支持区生态环境分局磋商并进行修复2件,为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起到了示范性作用。
维护特殊群体权益有实效。冀州区检察院发挥职能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与区人社、信访、司法行政等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席会,会签实施意见,对保护农民工工资案件支持起诉11件,讨回工资58900余元。在一起涉及21名农民工讨薪纠纷支持起诉成功后,农民工们特意送来一面题有“公平公正 廉明高效”的锦旗表达对检察院办案干警的深深谢意。
近年来,冀州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和同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以务实、创新、有为的工作业绩和检察队伍忠诚为民、实干担当、廉洁奉公的精神风貌,赢得了组织的肯定、社会的赞誉、群众的满意。其先进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检察业绩被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达上百篇(次),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优秀案例7件,获得省级以上所授荣誉10人次,立项省级课题2个,检察工作实绩获市区及上级院主要领导肯定批示14次,被评为衡水市“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被冀州区委政法委推树为典型号召全区政法系统学习。
“新时代新征程,新的赶考路,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更加充分地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更加努力地建设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检察院’。”冀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明的表态掷地有声。
文/ 孙杨 摄影/ 孙冬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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